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一、依特殊教育法及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辦理。
二、
(一)報名
1、一律採網路報名,請學生及家長於113年10月9日(三)凌晨12:00起至10月15日(二)中午12時止,
至「臺北市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安置系統」(https://www.gtide.tp.edu.tw)完成線上報名資料填寫。
*家長報名資優鑑定需以學生單一身分驗證登入系統,請家長先行測試學生單一身分驗證是否順利登入,以利順利報名。
2、網路報名表件經確認無誤後,自行下載列印報名表、家長觀察推薦表及相關報名表件(請以A4規格白色紙張單面單色列印),由家長或監護人檢核簽章後,於113年10月9日(三)至10月15日(二)上班日之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,繳交至班級導師或就讀學校特教組,始完成報名程序。
3、各校受理安置年級一覽表請參閱計畫第4頁,並請依安置年級一覽表受理報名、辦理轉介及鑑定安置相關作業。
(內湖區設有資優班學校僅提供三年級安置,內湖區內之學校僅受理 113學年度就讀二年級學生 報名)

(二)轉介
1、未設資優班學校,請於受理校內學生報名後,轉介至所屬行政區設有資優班學校。
2、額滿學校設有資優班者,仍應受理鄰近學校轉介學生報名。
3、就讀私立學校、大學區學校之學生得選擇轉介至私校、大學區學校所在行政區或戶籍所在行政區設有資優班學校。
4、各校因就近轉介而擬跨行政區報名者,請於113年10月11日(星期五)前,檢附學生戶口名簿及報名表影本,函報教育局,經教育局同意後始得辦理。
三、通過114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鑑定之學生,其安置輔導方式如下:
114學年度三年級時
1、就讀設有資優班學校者,一律安置該校分散式資優資源班。
2、就讀未設資優班學校者,得就「分散式資優資源班」、「特殊教育方案」(校本資優方案或區域衛星資優方案)擇一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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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9-2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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