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本土語文選修課程說明
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006574號函辦理:
舊生基於本土語文學習之持續性,延續性學習有利提升學生學習成效,並加深學生對語言之興趣,以原選習語別為原則。修改表提供舊生因配合家庭母語轉換需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,致有轉換選習語別需求填寫申請。
若因上述需求更換語別,請於每年3月31日之前,完成修改表的填寫並交回教務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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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3-18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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